一、制定方案的背景意義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21〕13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21〕13號)、《鄂爾多斯市深入落實“科技興蒙”行動以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鄂府發〔2021〕61號),全面推進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培育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簡稱高新區)創新發展競爭新優勢,決定實施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制定《推進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制定《實施方案》的主要考慮
一是把高新區打造成為重要的創新載體和區域創新高地。國家高新區是高質量發展的典型代表,其發展模式、創新水平、經濟貢獻等均符合高質量發展的規律和要求。新時期賦予了國家高新區新使命、新定位,迫切要求精準施策,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全面啟動國家高新區的新一輪創業,努力打造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示范區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二是實現高新區與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融合發展。自治區即將啟動呼包鄂國家自創區創建工作,以更大力度支持呼包鄂三市國家高新區發展,促進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實質提升。高新區作為創建工作的重要載體之一,提早謀劃任務目標,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措施,為積極融入區域高質量發展大局奠定基礎。三是形成高新區發展的強大工作合力。切實承擔國家高新區建設的主體責任,統籌和調動各方資源,舉全市之力推進高新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資源集聚、新型產業培育、產城融合發展等方面有實質性進展和突破,盡快形成高新區創新發展競爭的新優勢。
三、起草過程
市政府第8次常務會部署,由市科技局會同市高新區起草《實施方案》)。制定方案過程中,我們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緊緊把握發展趨勢、創新需求和政策導引,充分借鑒其它地區先進經驗,征求了相關旗區、市直部門等多方意見,在匯集各方智慧成果基礎上,形成本方案,并在市科技創新領導小組第1次會議、市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和市委第6次常委會審議通過。
四、《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由四部分構成。
第一部分是總體要求,明確了文件出臺的指導思想,強調了堅持的4條基本原則。
第二部分是發展目標,從產業集聚成效突出、發展規模明顯壯大、創新能力顯著提升三個方面提出具體指標。提出到2024年末,高新區實現“500億級園區”目標;到2024年末,營業收入突破60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高技術服務業營收占比達到12%;到2024年末排名進入國家高新區前100位,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5%以上,新增高新技術企業9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200家。
第三部分是主要任務,提出從5個方面、16項具體工作舉措推進高新區提質進位,明確了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一是深化體制機制改革,提出強化立法保障、給予高新區充分放權、賦予更充分人事管理權限3項具體舉措。二是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提出集聚高端創新資源、打造創新人才高地、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成果轉移轉化3項具體舉措。三是培育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提出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集中發展科技總部經濟、加快構建“一園一主導產業”新格局、積極布局前瞻性產業、加強對創新創業的扶持5項具體舉措。四是加大開放合作交流,提出創新國際創新園建設模式、推動區域協同發展2項具體舉措。五是營造高質量發展環境,提出優化營商環境、加強科技金融服務、建設綠色生態園區3項具體舉措。
第四部分是保障措施。從組織領導、財稅支持、政策引導、評估考核4個方面提出具體的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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