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發〔2021〕342號
各有關旗區人民政府,市直相關部門,各直屬單位,各大企事業單位:
《推進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市科技創新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會議、市委五屆六次常委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鄂爾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
推進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實施方案
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下稱高新區)是我市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和引擎。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內蒙古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關于促進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0〕7號)、《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內政發〔2021〕13號)、《鄂爾多斯市深入落實“科技興蒙”行動以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鄂府發〔2021〕61號),全面推進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培育高新區創新發展競爭新優勢,決定實施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科技興蒙”行動,落實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以“發展高科技、實現產業化”為方向,堅持高端集聚、創新驅動、開放協同、綠色發展,緊抓呼包鄂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創建機遇,將高新區作為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的核心載體,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營造良好創新生態,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把高新區建成高端產業最集聚、高新企業最集中、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最優質的新增長極,建成全市創新發展示范區、轉型發展引領區和產城融合科技城。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優化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強高新區管理體制機制創新,率先打造公開、公正、透明和有利于促進優勝劣汰的發展環境,增強區域發展吸引力和競爭力。
——堅持集聚資源,創新發展。以創新驅動發展為根本路徑,加快創新資源要素向高新區集聚,優化創新創業生態,補足創新短板,增強創新能力,激活創新主體,引領高質量發展。
——堅持科技引領,產業提升。牢牢把握“高”“新”“綠”發展定位,搶占未來科技和產業發展制高點,加快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成鏈集群集聚發展,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構建開放創新、高端產業集聚、宜創宜業宜居的增長極。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短板。對標《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針對高新區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認真梳理差距和不足,制定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舉措,補齊短板,推動高新區評價位次逐年上升。
二、發展目標
以做大總量規模、加快發展速度、提高發展質量和提升發展水平為核心,通過三年行動,高新區的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發展質效明顯提高,在引領低碳轉型、新動能培育和高質量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努力成為自治區首位度和貢獻度更高、驅動力和影響力更強的國家級開放創新平臺,進入國家高新區評價排位前100位。
(一)產業集聚成效突出。整合優化高新區產業定位和布局,著力構筑以節能環保、智能裝備制造、輕工紡織為主導,數字信息、新材料、生物醫藥與健康為特色,新興產業為戰略布局的高質量創新型特色產業體系,著力提升高技術服務業支撐能力,到2024年末,高新區實現“500億級園區”目標。
(二)發展規模明顯壯大。到2024年末,營業收入突破600億元,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工業總產值比重達到50%,高技術服務業營收占比達到12%。新增注冊企業500家,企業總數突破1200家。新晉高成長(瞪羚企業)企業5家,新增上市企業(含“新三板”掛牌企業)3家。
(三)創新能力顯著提升。2024年末,研發投入強度達到2.5%以上,建成3家國家級科技創新平臺、20家自治區級研發機構,新增高新技術企業9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200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3家,每年引進培育各類領軍型高層次人才10名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體制機制改革
1.強化立法保障。逐步探索推動高新區管理立法,進一步規范高新區管理,保障和促進高新區建設和發展,明確相關區域管理主體職責,提升相關區域法治化管理水平。(牽頭單位: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單位:市司法局、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給予高新區充分放權。推進簡政放權,建立授權事項清單制度,賦予高新區更大的自主權限,除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文件規定不得下放的外,將科技創新、產業促進、人才引進、市場準入、項目審批、財政金融等市級經濟管理權限全部下放高新區;賦予高新區項目立項、住房城鄉建設、執法、環保等管理職能和行政審批權限。(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3.賦予更充分人事管理權限。允許高新區在核定的機構、人員編制限額內自主調整設置機構、進行人員調配、引進使用人才。鼓勵高新區探索實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試點推行全員聘任制度和績效考核分配制度。打破身份界限,實行身份封存、雙軌運行,形成動態激勵良性用人機制。(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責任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二)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1.集聚高端創新資源。以“科技興蒙”行動政策為引導,面向我市產業發展需求,加強市級統籌,鼓勵引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分支機構或產業技術研究院優先向高新區布局。支持市內外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聯合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建設市場化運行的重點實驗室、企業研究開發中心、企業技術創新中心、新型研發機構、院士專家工作站等研發機構,協同開展技術攻關、成果轉化、平臺建設、人才培養。創新科技資金管理方式,試點推行科技經費切塊管理模式,給予研發機構和創新平臺更多自主權。支持高新區領軍型科技企業建立資源開放共享平臺,促進產業鏈上下游、大中小企業融通協同發展。重點培育建設伊泰煤基新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礦業大學(北京)內蒙古研究院、河南理工大學鄂爾多斯研究院、內蒙古科學技術研究院鄂爾多斯分院等新型研發機構,集中財力支持水資源循環利用、石墨烯等碳材料、氫能產業、智能制造、絨紡輕工領域的技術創新中心建設。(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打造創新人才高地。支持高新區面向全球開展“雙招雙引”,通盤布局招商引資和招才引智工作。支持高新區依托“一心多點”人才格局,在北京市等地區建立“人才飛地”。支持高新區推進自治區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建設,在人才發展體制機制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采取靈活方式、出臺專項政策引進培育高水平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吸引集聚創新創業孵化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專業化投融資機構,積極與高校院所合作共建現代產業學院和新型研發機構,聯合培育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支持高新區依托自治區和我市相關人才項目加強高層次人才和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培育,著力引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緊缺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三年內引進和培養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30人、市級及以上產業創新創業人才團隊15個。(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體育局、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3.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和成果轉移轉化。支持高新區積極參與市、自治區科技重大項目和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推動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國家制造業重大工程優先落戶高新區。支持高新區圍繞新興產業、特色主導產業加強應用基礎研究,重點在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的領域,以定向委托、“揭榜掛帥”等方式組織開展關鍵技術攻關,面向國內外征集解決方案。支持重大創新成果在高新區落地轉化并實現產品化、產業化,支持對園區內的創新產品給予“首購首用”。支持在高新區建設科技大市場,打造全市科技集散地。加強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交易平臺建設,培育科技咨詢師、技術經紀人等專業人才。(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責任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三)培育壯大高新技術產業集群
1.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倍增計劃,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金投入力度,建立梯隊培育機制,推動面廣量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速成長為高新技術企業、瞪羚企業、獨角獸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打造高新技術企業密集區。積極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途徑,孵化科技創業團隊和初創企業。三年內新增高新技術企業9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200家,培育瞪羚企業5家。(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2.集中發展科技總部經濟。統籌在高新區布局區域企業科技總部經濟基地,鼓勵引導全市國有企業、重大能源企業科技板塊業務向高新區遷移,引進市外能源化工領域的大型國有企業、重點龍頭企業落地區域總部,快速提升高新區的發展規模和經濟體量。三年內總部基地入駐營業收入超10億元的企業達20家以上。(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源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3.加快構建“一園一特色”產業新格局。依托各產業園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加快推進主導產業結構升級、要素集聚、模式創新、服務提升,激發實體經濟創新活力、發展潛力和轉型動力,大力支持重點產業集群發展,重點以創新鏈、產業鏈關鍵產品、關鍵技術為核心,加強創新資源配置和產業發展統籌,形成大中小企業、研發和服務機構等集聚發展效應,推動產業邁向中高端。三年內重點產業實現營業收入300億元。(牽頭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責任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市大數據中心、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4.積極布局前瞻性產業。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加快布局風光氫儲等新能源及關聯產業,構建現代能源多元化應用場景,打造“低碳、零碳、負碳”創新園區。培育發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培育壯大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探索實行包容審慎的新興產業準入和行業監管模式。(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能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大數據中心、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
5.加強對創新創業的扶持。圍繞優勢產業領域建設專業化眾創空間和科技企業孵化器,引進專業化運營商推進創新創業載體市場化運作,新增自治區級創業孵化載體2個以上。推動啟迪國家孵化器模式創新和動能轉化,每年新增在孵企業數25%以上。推進異地孵化器布局建設,探索“孵化在北上廣、轉化在高新區”的模式。大力支持研究開發、技術轉移、檢驗檢測認證、創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發展,提升專業服務能力。試行科技創新券制度,建設自治區首個“科技興蒙”創新券受理平臺,賦能創新創業。(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
(四)加大開放合作交流
1.創新國際創新園建設模式。支持高新區加強與國內外創新型園區的戰略合作,共建國家清潔能源國際創新園。推進世界知名大學、頂尖科研機構、國際知名風投、跨國公司研發中心等在高新區布局。支持高新區布局建設海外協同創新中心、多功能海外離岸孵化器、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等。支持高新區有實力的企業在海外建設研發中心、設立境外分支機構,加大技術服務出口和高新技術企業出口。(牽頭單位:市科學技術局;責任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2.推動區域協同發展。支持高新區發揮區域創新的重要節點作用,更好服務和融入呼包鄂榆協同發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等自治區、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實施。支持高新區按照市場導向原則,加強與東部地區國家高新區對口合作和交流。支持探索異地孵化、飛地經濟、伙伴園區等多種合作機制。(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科學技術局;責任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五)營造高質量發展環境
1.優化營商環境。實施營商環境大提升行動計劃,深化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改革、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一網通辦”“一趟都不跑、一次就辦成”改革,建立營商環境常態化監測評估體系,推進容缺審批等工作高效落實,依托高新區“互聯網+”“標準化+”政務服務的優勢,打造全市“放管服”示范窗口,構筑“高新服務”品牌。(牽頭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局;責任單位:市直相關部門)
2.加強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高新區實施科技金融創新服務“十百千萬”專項行動。支持國有企業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項目進行融資擔保、創業投資、金融增信、保證擔保、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服務。支持國有企業設立天使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按照市場化和開放式原則運作,募集社會資本,發起設立混合所有制的專項子基金,打造基金群,發揮組合優勢,形成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創新創業支撐體系。鼓勵商業銀行在高新區設立分支機構或科技支行。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投貸聯動模式,積極探索開展多樣化的科技金融服務。支持高新區內高成長企業利用科創板等多層次資本市場掛牌上市。三年內科技支行、風投機構、科技金融服務機構發展到15家以上。(牽頭單位: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責任單位:市財政局、鄂爾多斯銀保監分局、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3.建設綠色生態園區。支持高新區創建國家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實施國家高新區綠色發展專項行動,嚴格環保、安全準入門檻。加快產城融合發展,高標準建設鄂爾多斯科學技術城,建立共建共享機制,加強與康巴什區、東勝區市政建設接軌,完善科研、教育、醫療、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支持“新基建”項目優先布局在高新區,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5G等新技術進行數字化、智慧化改造,推進安全、綠色、智慧園區建設。(牽頭單位:鄂爾多斯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責任單位:東勝區人民政府、康巴什區人民政府、市自然資源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把高新區建設擺在推動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的核心位置,在政策制定、資源配置、資金投入、重大創新載體和平臺布局建設等方面給予全力支持。成立推進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工作屬市推進重點區域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專項工作,組長由市推進重點區域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杜匯良擔任,常務副組長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直各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高新區,市科學技術局負責業務指導協調。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部署重大事項、解決相關問題,形成政府統籌、區域聯動、部門協作的工作聯動機制。
(二)強化財稅支持。市財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億元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專項資金,建立逐年剛性增長機制,支持高新區產業發展、人才引進、平臺建設、項目落地、資源集聚以及創業投資引導、新型基礎設施的配套等,切實做好行動計劃重點任務、重大項目的資金保障工作。高新區稅收的市本級留成部分全部返還高新區,用于支持高新區科技創新、招商引資和基礎設施建設等。
(三)強化政策引導。綜合運用科技、財政、稅收、金融等政策,加大對招商引資設立區域總部、東西部創新合作、重大項目建設等的政策支持力度。允許高新區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相關改革試點政策,加強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允許各責任單位研究制定有特色、有力度、多層次的政策措施支持高新區發展。研究制定容錯機制措施,建立黨員干部改革創新容錯免責機制的實施辦法,全面調動各部門推進高新區提質進位的積極性。
(四)強化評估考核。制定高新區“提質進位”三年行動進度安排和考核指標體系,對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責任落實情況按照“年度測評、三年綜評”的方式專項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市對旗區和部門“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標體系”中。各責任部門要明確目標任務,制定工作計劃,細化工作措施,確保責任到人,保持政策和信息的傳遞通暢。同時,優化對高新區的考核評定,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照國家級高新區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指標,實現國家評價與地方考核相銜接。